广东6市将试收“药事服务费”
导语
广东6市将试收“药事服务费”,依据广东省物价局、卫生厅、人保厅近来联合下发的《广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施行定见》,广东将在深圳、韶关、湛江、佛山、中山、东莞6市试点,建立公立医院“药事服务费”。
依据广东省物价局、卫生厅、人保厅近来联合下发的《广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施行定见》,广东将在深圳、韶关、湛江、佛山、中山、东莞6市试点,建立公立医院“药事服务费”。针对患者提出的会否添加大众担负的问题,有关部分清晰,“药事服务费”已列入医保报销规模,可减轻患者担负。
本年2月,“药事服务费”写入国家五部委医改辅导定见,旨在经过收取此费用,逐步下降、撤销医院出售药品15%的加成,改动“以药养医”的情况,缓解看病贵。作为全国仅有的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省,广东清晰要建立“药事服务费”,要求6个试点市首先获得打破,扩展试点规模。
“药事服务费”该怎样征收?《施行定见》初次清晰:公立医院可依据医疗机构在药品收购、贮存、办理、分发过程中的本钱、医生开具处方的本钱和药师供给药学服务的劳务费用,建立“药事服务费”,一起相应下降医疗机构出售药品加价率。门诊药事服务费以人次为核算单位,住院则以床日为核算单位。但详细收费规范则由各试点市的物价部分会同卫生、人保部分拟定。
(责任编辑:敖包信息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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